康复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3-29 16:32     (点击: 529)

为切实做好我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 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223 )、《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的通知》(教学司〔20233 ) 等文件要求和山东省 2023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6人组成,成员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2-3人,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及安全保障工作等。学院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院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学院制定复试工作流程,做好场地安排、考场布置、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

 

二、工作原则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分数线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2023 年国家 A 类地区线。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 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考前3天健康监测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 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人。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放弃复试者和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均不予退还。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初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统筹考虑确定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学)和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3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题库命制。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满分50分,对考生英语能力进行测试。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1)以面试问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进行考察;(2)临床技能操作。满分150分,该项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学院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并进行足量题库命制,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价意见,复试过程须记录在《复试登记表》,面试现场记录及考生成绩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复试前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3.专家复试小组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对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4.注意事项:

1)现场复试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加强入场安检,重点防范携带手机等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备份设备预案。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20234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20234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 ),按要求填写、提交。面试时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场复试的考生由我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bzmc.edu.cn/)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剂要求

1.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3A类地区国家线。

2.申请调剂的学科应当与一志愿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报考临床医学类(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仅接受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完成调剂。

2.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 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 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务必于6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回复复试 通知。如考生未在 6 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调剂期间,调剂学科、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和计划变 更随时作出调整, 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为准。

4.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 剂考生, 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不 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 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录取

()总成绩分布情况

 

绩种类

 

 

 

 

 

试成绩

    

100

    

100

务课科目 1

300

150

务课科目 2

 

150

试总分

 

500

 

 

复试成

专业基础知识测

100

英语能力测试

50

合素质测试

150

复试总

 

300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总分/3]×40%

 

(三)   总成绩排名方式

1. 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调剂考生依 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 1 及业务课 科目 2 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或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90分或英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或者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方式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公布)。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注意事项

()复试录取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安全保密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生命线,各院()要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全力做好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

至追究法律责任。

()各院()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 绩证明、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考生报考信息弄 虚作假者,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2019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研究生处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做好组考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院()要做好考场消杀通风,组织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学校研究生处,并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登记工作;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 现 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附件:滨州医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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